屋面钢结构及玻璃幕墙新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屋面钢结构及玻璃幕墙新建工程(三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年度建设计划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估算价:3708464.59元
2.5招标范围:屋面面层拆除、女儿墙拆除。钢结构制作安装。水暖、电气预留预埋等。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招标项目控制价的80%的建筑工程业绩,指通过验收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含在施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5项目经理资格:1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项目,并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截止开标前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1名,具备建筑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无在施项目,并能提供在职证明。
3.8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授权书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caigoukegcz(联系人:曹助理,010-66346253)。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9: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