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我国将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未来市场前景广阔装配式建筑不仅能让楼房建造得更加便捷,而且节能环保。
近年来,各省、市、自治区密集出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可以预见,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会是各地建设工作的重点。
2019年实现25%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
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应不低于45%或装配率不低于65%,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1. 对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新建项目,达到一定装配率比例,给予全额返还新型墙改基金、散水基金或专项资金奖励。
2.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全年启动建设3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培育3-5个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和基地,1-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 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和技术体系,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全年力争推广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5万平方米。
1. 土地保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
2. 金融服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3. 税收优惠;积极的信贷支持;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构件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1. 财政奖励政策。具备条件的城市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新建装配式建筑给予奖励,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
2. 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3. 金融支持政策。对建设装配式建筑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
6. 评优评奖政策。在人居环境奖评选、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
财政奖补;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容积率奖励;税费优惠;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等。
一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
二是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三是长沙市区二环线以内、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
确保2020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确保2025年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全市:在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和BIM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最高部超过200万元。
1、对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2、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3、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的建设项目,可优先支持参与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激励、奖励。
惠州: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规划及相关指标体系制定、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含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可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个。
优先保障用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的优惠政策;享受绿色建筑扶持政策。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20%;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
绍兴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容积率奖励等。
二是到2020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新建住宅全面实现住宅全装修。
购房者金融政策优惠;容积率奖励;质量保证金项目可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可减半征收等。
青岛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单体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
2019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5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产能100万立方米。全省新增3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
培育2-3个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培育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累计培育10个左右示范市。
优先保障用地;容积率奖励;退还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等。
从2017年开始,政府投资的医院、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和场馆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
1、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列入节能改造计划的项目,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按比例配套到位。
2、加大绿色建筑发展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市住建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星级绿色建筑申报、奖励审核和备案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励资金。
3、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专项资金制度,根据当地财政实际,对装配式住房项目予以补贴。对2020年底前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房项目(以取得施工手续时间为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参照50-100元/平方米标准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
4、企业销售自产的经认定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预制复合墙板(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国有投资的新开工保证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原则上要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设区市的比例要达到50%,力争全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
从2019年起,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
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新型墙体材料属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的,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单位收到的技术研发资金补助,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按不征税收入处理;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政府投融资的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
在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和BIM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最高部超过200万元。
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元/㎡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优惠返还政策等;容积率奖励。
一是政府投资的部分公共建筑,大跨、超高建筑及城市桥梁中强力推广使用钢结构或型钢混凝土结构。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容积率奖励;工程报建绿色通道等。
西安市2019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0%。
给予资金补助;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加分企业诚信评价,并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安排科研专项资金等。
总建筑面积再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50%;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安排科研专项资金;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提供行政许可支持等。
设立专项资金;税费优惠;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等。
对列入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优先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直接安排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统筹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点供”。
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从少到多的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确保试点城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25%,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15%。到2025年,确保试点城市的国家投资项目中高原装配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地的比例不低于20%。
加大财政扶持;加强土地保障;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加大行业扶持力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