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玻璃幕墙的安全防护工作,其中更是要求七种建筑: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这意味着我国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严控玻璃幕墙的使用!”昨日,省建筑设计院钢结构与幕墙工作室总监廖旭告诉,这对行业是个震动,但对人民生命财产是一种保护。
成都市内不少相关公司甚至已开始考虑转型,“我们有七成业务量来自于这七种建筑。”成都温江一家玻璃幕墙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已和员工商量对策,“一旦照此施行,我们的业务量将大受影响。”
拿到的这份《通知》开门见山提到玻璃幕墙的隐患:自玻璃幕墙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广泛应用,但“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查询到,此类事件在全国多个城市都曾发生过,成都本地也频频见报:2013年5月,东大街上一栋30多层高的楼上掉下一面玻璃幕墙,无数细小的玻璃碴砸中路过的3辆小车;当年8月,金罗路上一栋居民楼的玻璃突然坠落,砸伤一名1岁多的小男孩;去年3月,成华区一电梯公寓发生高空坠落玻璃,这居然是该小区当时第二起类似事故,不过幸好没伤到人……
《通知》分析,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早期玻璃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对此,《通知》对“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等七类建筑明确提出限制,要求“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这对行业是个震动,但对人民生命财产是一种保护。”去年,省建筑设计院钢结构与幕墙工作室总监廖旭受邀到北京参加一个行业会议时,就听说国家相关部门会出台一个专门针对玻璃幕墙的规定,对此他也早有心理准备。
他告诉,《通知》中最大一个亮点在于,七种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不得在三个字,说明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要求:必须禁止和不允许。这也说明一个信号:国家在严控玻璃幕墙的使用。”
廖旭是一名从业10多年的资深幕墙专家。在他看来,实际上七种建筑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党政机关办公楼”,其余六种建筑从安全角度考虑,平常本就用得不多,例如中小学使用石材或人造板更多,这样安全性要好一些。
他认为,就办公环境来说,玻璃幕墙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舒适性,提高采光度,节约能耗,因此党政机关办公楼在新建、改造时使用较多,他们单位的这块业务量,一年时最多有20多万方。
成都开胜建筑公司负责人杨先生也证实,在他们的玻璃幕墙业务中,有七成来自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听说这份通知后,他第一时间就到住建部网站上查询,并打印下来一一发给员工,准备商量发展对策,“这意味着未来只有转型了。”
《通知》的落款时间显示为3月4日。从市建委和市规划局相关处室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没接到具体通知,不过对该通知已有耳闻。一旦接到正式通知,将在工作中全面推行,“以后将按照新规定进行审批,已设计好的也会要求改方案。”
改方案的成本有多大?廖旭说,如果要修一栋大楼,首先是进行方案设计,其中就要涉及到外立面使用什么材料,然后向规划部门报规。外立面只是其中很小一项,如果要修改,会跟甲方做沟通,用其他材料做替换,改动的相对成本也很低,“有时为了保证客户的方案顺利通过报规,甚至会给客户免费改方案。”
不论如何,这个消息对不少市民来说是件好事。在东大街上班的杨先生说,现在大量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最初是光污染说得多,用久了出了不少事故,发现安全性也有待提高,“现在对玻璃幕墙进行限制,也是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